股票的交易平台 这三本书,代表费孝通汉人社区研究的最高成就

61     2025-01-07 12: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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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和《乡土重建》是费孝通先生1940年代迁居云南时所作。

费孝通 先生这三本书在中国社会科学界推动了一种“乡土中国”印象的形成,或许可以代表费孝通汉人社区研究的最高成就 。

《生育制度》诸篇文章是从1941年开始写作,陆续在《东方杂志》上发表, 1947年合集出版; 而《乡土中国》和《乡土重建》则是在1947年开始动笔。《乡土重建》由发表在《大公报》上的数篇文章合集而成。

“社会学中国化”

在1930年代初期, “社会学中国化”已成为学界的普遍要求和共识, 但是如何“中国化”,各家讲法不同 。

1938年,费孝通从英国伦敦经济学院取得博士学位后乘船归国,便一头扎进云南乡村里做调查。 一开始仍以农村经济问题为中心, 写作了诸如“农村土地权的外流”“ 患土地饥饿症者”“货币在农村中”等文章。

1940年日军轰炸西南联大校区,燕大——云大实地研究工作站随之迁至云南呈贡乡下的魁阁,由费孝通主持。

不同于吴文藻在战时转入边疆和民族研究的思路, 费孝通考虑更多的, 是中国的历史和文化如何得以延续。他所谈论的核心词是“乡土”,意味着中国社会的一种延续性的知识,包括了土地问题、乡土工业、绅士、乡村社会、乡土伦理等广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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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村和禄村的研究当中,费孝通基本描绘了一幅乡土工业的蓝图:而现在,他更意识到 深入理解这个乡土社会的内部结构的紧迫性。

《生育制度》可以视为费孝通从人类学的角度, 对乡土社会进行通盘理解的初步尝试。 继而,在《乡土中国》中提出了一个 文化的理想类型,在《乡土重建》中则显露出对这一 文化理想类型之结构的探讨。

《生育制度》:来自乡土社会的生活实践

《生育制度》主要 结合社会心理学和人类学的角度,意在说明传统文化从制度上如何保障中国社会的延续性,从夫妇人伦到世系继替、亲属关系的扩展等,简明地勾勒出社会不断创造自身的线索。

与当时诸多家庭社会学的研究不同,费孝通并未简单地将中国社会掰成新旧两截,去讨论婚姻、人口生育和代沟的现实问题, 他将儒家经典视为传统中国实践的准则,这一准则在实践的过程中与现实生活会产生距离,而这一距离在绅士和农民两个层面的表现不同,逐渐由小变大。

以家庭形态为例, 费孝通指出,儒家伦理观念不足以确证现实社会的模型,在江村农民家庭中,以父母子结合成的三角,即基本的家庭形式最普遍; 联合很多基本家庭而成的“大家庭”大多发生在市镇里,那里的居民经济基础并不是直接的农田经营,可以是经商或是离地地主。离地地主是食利阶层,他们需要政治和政治之外的权力来维持这些权利,因此在他们那里,是要反对财产分割的。

潘光旦的肯定与尖锐评论

《生育制度》集书出版之后, 潘光旦为之写序,既有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尖锐的评论。 他提出,

1)人的了解必须是囫囵的,不囫囵不足以为了解;从制度入手,是不可能达成这种整体的理解,只能是支离破碎的;

2)在改造主义的理想和实际政治结合之时,往往有其后果,例如参与构成纳粹主义的三种流派:社会有机体论、战争论和种族武断论;

3)在社会和文化范畴中,事物现象往往互为本末先后因果,没有一件事情始终占先,这也意味着我们的研究方法应有囫囵的对象、囫囵的人,及人所处的在某一个时空段落里的囫囵情境;“位育”观是一个可以切入的角度。

《乡土中国》与《乡土重建》:文化的上下交流及其结构

潘光旦的批评引起费孝通很大的震动。

他随后写的《乡土中国》,大概是要避免潘光旦所说的社会学分派的弊端,试图以一种更抽象和观念的方式来讨论中国社会, 也即他所说的对“社会行为形式的研究”。

在写《乡土重建》的时候,他 提出“所谓文化, 我是指一个团体为了位育处境所制下的一套生活方式”, 认为“位育”就是指人和自然的相互迁就以达到生活目的,位育是手段,生活是目的,文化是位育的设备和工具。对现代中国而言,这种适应是针对社会和技术带来的文化变迁——农业文化到工业文化的转型。

中国乡土社会“差序格局”的原型

《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概念,其实是《生育制度》中家庭与氏族之区分的发挥。

费孝通提出一个假设:“ 中国乡土社会采取了差序格局,利用亲属的伦常去组合社群,经营各种事业,使这基本的家,变成氏族性了。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在中国乡土社会中,不论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都可以利用家族来担负,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为了要经营这许多事业, 家的结构不能限于亲子的小组合必须加以扩大。”

这个“差序格局”的原型, 来自儒家丧服的“五服”观念,本身是儒家提倡的道德伦常。费孝通认为,在这个差序格局下造就的社会特点是 熟人社会、礼治秩序,其权力结构是无为政治、长老统治。

中国乡土社会中的“礼”是什么?

如果说,在《生育制度》中,费孝通 提出 “礼”是一种节制人的生物性的社会制度; 在《乡土中国》中,他认为,“礼”既是一套道德体系,又是一套权力结构;在《乡土重建》中,费孝通则进一步认为,“礼”的本质是一种文化的精神,即“知足、安份、克己这一套价值观念是和传统的匮乏经济相配合的,共同维持着这个技术停顿、社会静止的局面”。

《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和《乡土重建》这三本书或许可以代表费孝通汉人社区研究的最高成就, 但远非他研究的全部。

今天就为大家分享《乡土中国》 费孝通先生关于“乡下人不识字,就能说是愚吗?”的内容,一起深度阅读经典好书吧!

乡下人不识字,就能说是愚吗?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

说乡下人“愚”,却是凭什么呢?“愚”在什么地方呢?

其实乡村工作的朋友 说乡下人愚那是因为他们不识字,我们称之曰“文盲”,意思是白生了眼睛,连字都不识。这自然是事实。

我决不敢反对文字下乡的运动,可是如果说不识字就是愚,我心里总难甘服。“愚”如果是指智力的不足或缺陷,那么识字不识字却并非愚不愚的标准。智力是学习的能力。

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不论他有没有学习的能力还是学不到什么的。 我们是不是说乡下人不但不识字,而且识字的能力都不及人呢?

说到这里我记起了疏散在乡下时的事来。同事中有些孩子被送进了乡间的小学, 在课程上这些孩子样样都比乡下孩子学得快、成绩好。教员们见面时总在家长面前夸奖这些孩子们有种、聪明。这等于说教授们的孩子智力高。我对于这些恭维自然是私心窃喜。穷教授别的已经全被剥夺,但是我们还有别种人所望尘莫及的遗传。但是有一天,我在田野里看放学回来的小学生们捉蚱蜢,那些“聪明”而有种的孩子,扑来扑去,屡扑屡失,而那些乡下孩子却反应灵敏,一扑一得。回到家来,刚来的一点骄傲似乎又没有了着落。

乡下孩子在教室里认字认不过教授们的孩子,和教授们的孩子在田野里捉蚱蜢捉不过乡下孩子,在意义上是相同的。我并不责备自己孩子蚱蜢捉得少,第一是我们无需用蚱蜢来加菜(云南乡下蚱蜢是下饭的,味道很近于苏州的虾干),第二是我的孩子并没有机会练习。教授们的孩子穿了鞋袜,为了体面,不能不择地而下足,弄污了回家来会挨骂,于是在他们捉蚱蜢时不免要有些顾忌,动作不活灵了。

这些也许还在其次,他们日常并不在田野里跑惯,要分别草和虫,须费一番眼力,蚱蜢的保护色因之易于生效。——我为自己孩子所作的辩护是不是同样也可以用之于乡下孩子在认字上的“愚”么?我想是很适当的。乡下孩子不像教授们的孩子到处看见书籍,到处接触着字,这不是他们日常所混熟的环境。教授们的孩子并不见得一定是遗传上有什么特别善于识字的能力,显而易见的却是有着易于识字的环境。

这样说来,乡下人是否在智力上比不上城里人,至少还是个没有结论的题目。这样看来, 乡村工作的朋友们说乡下人愚,显然不是指他们智力不及人,而是说他们知识不及人了。这一点,依我们上面所说的,还是不太能自圆其说。至多是说,乡下人在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上是不及城市里人多,这是正确的。我们是不是也因之可以说乡下多文盲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说过这里,我们应当讨论一下文字的用处了。

我在上一篇里说明了 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这种社会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用另一句话来说,他们生活上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在社会学里我们称之作Face to face group,直译起来是 “面对面的社群”。归有光的《项脊轩记》里说,他日常接触的老是那些人,所以日子久了可以用脚声来辨别来者是谁。在“面对面的社群”里甚至可以不必见面而知道对方是谁。我们自己虽说是已经多少在现代都市里住过一时了,但是一不留心,乡土社会里所养成的习惯还是支配着我们。

你不妨试一试,如果有人在你门上敲着要 进来,你问:“谁呀!”门外的人十之八九回答你一个大声的“我”。这是说,你得用声气辨人。在“面对面的社群”里一起生活的人是不必通名报姓的。很少太太会在门外用姓名来回答丈夫的发问。但是我们因为久习于这种“我呀!”“我呀!”的回答,也很有时候用到了门内人无法辨别你声音的场合。我有一次,久别家乡回来,在电话里听到了一个无法辨别的“我呀”时,的确闹了一个笑话。

“贵姓大名”是因为我们不熟悉而用的。熟悉的人大可不必如此,足声、声气、甚至气味,都可以是足够的“报名”。我们社交上姓名的不常上口也就表示了我们原本是在熟人中生活的,是个乡土社会。

文字发生之初是“结绳记事”,需要结绳来记事是为了在空间和时间中人和人的接触发生了阻碍,我们不能当面讲话,才需要找一些东西来代话。在广西的瑶山里,部落有急,就派了人送一枚铜钱到别的部落里去,对方接到了这记号,立刻派人来救。这是“文字”,一种双方约好代表一种意义的记号。如果是面对面可以直接说话时,这种被预先约好的意义所拘束的记号,不但多余,而且有时会词不达意引起误会的。在十多年前青年们讲恋爱,受着直接社交的限制,通行着写情书,很多悲剧是因情书的误会而发生的。有这种经验的人必然能痛悉文字的限制。

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的工具。当我们有了电话、广播的时候,书信文告的地位已经大受影响。等到传真的技术发达之后,是否还用得到文字,是很成问题的。

这样说来, 在乡土社会里不用文字绝不能说是“愚”的表现了。 面对面的往来是直接接触,为什么舍此比较完善的语言而采文字呢?

以上文字整理自《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乡土重建》

《乡土中国、生育制度、乡土重建》

(1)《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其实是《生育制度》中家庭与氏族之区分的发挥。费孝通提出一个假设:

“中国乡土社会采取了差序格局,利用亲属的伦常去组合社群,经营各种事业,使这基本的家,变成氏族性了。”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这些社会的特性我们暂时不提,将来再说。我们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

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

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的是“土地”。“土地”这位最近于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的一对,管着乡间一切的闲事。他们象征着可贵的泥土。我初次出国时,我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我箱子底下。后来,她又避了人和我说,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我在《一曲难忘》的电影里看到了东欧农业国家的波兰也有着类似的风俗,使我更领略了“土”在我们这种文化里所占和所应当占的地位了。

(2)《生育制度》

《生育制度》主要结合社会心理学和人类学的角度,意在说明传统文化从制度上如何保障中国社会的延续性,从夫妇人伦到世系继替、亲属关系的扩展等,简明地勾勒出社会不断创造自身的线索。

费孝通先生将儒家经典视为传统中国实践的准则,这一准则在实践的过程中与现实生活会产生距离,而这一距离在绅士和农民两个层面的表现不同,逐渐由小变大。

生育制度——包括求偶、结婚、抚育——和性的关系可以有两种说法:

一是说生育制度是用来满足人类性的需要,

一是说人类性的需要是在生育制度中得到满足的。

我们承认人类生物基本需要是须在社会结构中得到满足,而且我们也可以说一切社会组织都是为了要使人类能得到更大的和更可靠的生物上的满足,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某种行为和某种生物满足有关而就说这种行为的目的是在满足这种生物需要。

种田、烧饭等活动确是为了我们营养的需要。可是在聚餐时有吃饭的行为,这吃饭的行为是仪式性的,可能是为了要增加团体的团结力,引起同仇敌忾的心情,加强这团体对外的抵抗,所满足的需要不是营养而是安全。生育制度之于性的关系亦属于这种性质。

人类性欲的满足即使没有求偶、婚姻和家庭,同样是可以得到的。事实上,这种种正是限制人得到性的满足的方法。我们不能因为人类把性生活限制到了夫妇关系之间,或是人类不经过婚姻不能得到社会认可的性生活,而说婚姻的功能是在满足性欲,或是说为了要满足人类第一类的基本需要而在文化中发生婚姻。

相反的,生育制度既然是限制人类的性生活,我们就应当从为什么要限制性生活这一问题上着手去思索,限制性的满足的原因决不能是为了要满足性生活。

(3)《乡土重建》

传统中国的乡村经济不必要依赖城市就可以维持一种匮乏的自足。

近代以来,由于通商口岸的设立带来大规模新型工业的冲击,改变了市镇贸易的流向,变成这些通商口岸大量吸收原来都市的金钱,这切断了乡村的金融血脉,并迫使都市地主进一步压迫乡村。

在这里我想对儒家偏重身份的观念再下一些注释。

儒家的注重伦常,有它的社会背景,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基础是亲属关系。亲属关系供给了显明的社会身份的基图,夫妇、父子间的分工合作是人类生存和绵续的基本功能所必需的。

这些身份比其他社会团体中的身份容易安排,容易规律。而且以婚姻和生育所结成的关系,一表三千里,从家庭这个起点,可以扩张成一个很大的范围。而且在亲属扩展的过程中,又有性别、年龄、辈分等清楚的原则去规定各人相对的行为和态度。在儒家的社会结构中股票的交易平台,亲属也总是一个主要的纲目,甚至可以说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模范。

发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