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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前三炒股配资 关于印发《广西旅游实施“串珠成链”工程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1 23:11    点击次数:159

排名前三炒股配资 关于印发《广西旅游实施“串珠成链”工程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大力实施“串珠成链”工程,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扎实推动我区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区,我厅制定了《广西旅游实施“串珠成链”工程行动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广西旅游实施“串珠成链”工程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广西旅游实施“串珠成链”工程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大力实施“串珠成链”工程,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扎实推动我区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区,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围绕“三地两带一中心”文化旅游发展布局,打造核心吸引物品牌,强化全域统筹联动,以新质生产力带动文旅消费体验提升、结构升级,推出多样化、多维度、多层级、高品质的文化旅游精品线路,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夯实文旅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品质升级。推动各地培育旅游核心吸引物,提质升级、做优做强文旅产品,形成城市文旅品牌,塑造鲜明主题特色形象。着力“串珠成链”,加快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文化底蕴厚重的文化旅游精品线路。

——坚持协同推进。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强化自治区级、市级、县(市、区)级等三级部门协作和区域联动,保持思想的统一性、政策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增强“串珠成链”工程的推进合力。

——坚持融合发展。深入挖掘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加快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与其他领域融合互促,促进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提升。

——坚持开放创新。加大与大湾区、周边省市,乃至东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客源互通、线路串联、营销宣传、便利便捷等方面的合作,打造跨省跨境精品旅游线路品牌,推进在开放合作上的机制创新和模式创新。

三、主要任务

着眼“三地两带一中心”的发展布局,强化顶层设计,坚持守正创新、融合发展、提质增效,擦亮文化和旅游品牌,培育文旅新质生产力。采取亮珠、串珠、强链方式,串联核心吸引物,着力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推动景区景点间、县域间、城市间、省际间、跨国跨境联动发展,形成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旅游联动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一)亮珠,打造文化和旅游品牌

1.打造特色旅游目的地。指导各地市明确文化和旅游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总体定位,统筹政府与市场、供给与需求、保护与开发、国内与国际、发展与安全,确保文化和旅游有机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明确发展方向和路径,突出地域、人文特色,确定山水型、度假型、休闲型、文化型、康养型、运动型、研学型等旅游目的地整体形象,塑造区域特色IP,丰富文化旅游品牌,打造旅游目的地。〔责任单位: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全域旅游促进处、资源开发处〕

2.增强文化旅游品牌吸引力。加快实施“景区焕新”“文化润景”工程,着力发展高品质A级景区和旅游度假区,打造优质产品供给体系。推进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广西特色旅游名镇(村)、等级旅游民宿、广西星级乡村旅游区、广西星级农家乐等品牌。大力发展文物博物馆旅游,推动主要城市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提升展陈手段,发展云展览、沉浸式数字体验、文物微课堂等新业态。提升打造精品旅游演艺、跟着赛事去旅行、文化艺术节等城市文旅新业态。加强民族民俗文化沉浸式体验产品开发,打造乡村特色文化旅游节庆品牌。培育温泉康养、森林康养等康养旅游度假新业态,打造以康养为主题的旅游度假区。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端品牌酒店进驻,鼓励创建五星级旅游饭店。推动“老字号”餐饮品牌创新发展,打造一批非遗美食形象体验店;引进国际餐饮品牌,提升中高档酒店餐饮服务水平。打造高品质购物空间,推进具备条件的城市设立免税店、离境退税商店,支持引进国际知名购物商企开设门店。〔责任单位: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全域旅游促进处、市场管理处、产业发展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博物馆与文物安全处、艺术处〕

3.塑造文旅消费新场景。加强对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和各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引导和扶持,提升城市文化和旅游消费类产品的供给能力。推动传统商业综合体转型升级为文体商旅综合体,打造具有文化和旅游特色的高品质旅游休闲街区。依托特色农业,构建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休闲农业品牌,建设农业文化展示园、农耕文化博览馆、文化村落村史馆等地方文化展示体验设施。开发微旅游、小团游等新产品,培育新型消费业态,建设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发展数字文旅消费和信用消费,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支付便利化水平。适应文旅消费新需求,推出一批夜游景区景点和夜间旅游演艺精品,举办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主题活动,大力发展夜间经济。进一步提升文旅产品吸引力,打造一系列文化地标、特色街区、户外运动等网红打卡点。〔责任单位: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全域旅游促进处、资源开发处〕

(二)串珠,打造精品旅游线路

4.打造广西特色主题旅游线路。适应旅游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整合全区交通、美食、住宿、游览、娱乐和购物资源,推出研学类、观光类、节庆类、自驾类、度假类、体验类、技能类、亲子类、康养类、候鸟类、美食类、美宿类等主题旅游线路,重点推出“‘广西三月三’风情游”“春夏游广西”“秋冬游广西”“千万老广游广西”、八桂山水风光游、浪漫北部湾休闲游、广西长寿康养度假游、壮美边关风情游、桂北少数民族风情游、红色文化广西游等一系列主题旅游线路,针对不同客群推出广西非遗文化体验游、八桂嗦粉风味游、千滋百味桂果游、江海联动度假游、户外运动游、城乡互动游、喀斯特·丹霞地貌研学游、绫罗绸缎丝路风景游、广西茶乡体验游、古村古镇农耕文化游等一系列特色旅游线路。鼓励农业、工业、交通、林业、水利、教育、体育、商业等相关部门积极发展“+文旅”“文旅+”,策划打造体育旅游、休闲农业旅游、森林旅游、康养旅游等具有行业特色的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全域旅游促进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革命文物处、信息科技教育处〕

5.打造市、县精品旅游线路。各市紧紧围绕广西主题线路和特色线路打造5条以上具有地方特色、文化内涵丰富、旅游产品集聚、关联性强的旅游线路,各县(市、区)打造2条以上串联域内主要景区景点和其他旅游吸引物的旅游线路。鼓励各市、各县(市、区)之间成立旅游联盟,整合资源、提炼主题,打造跨市、跨县(市、区)区域旅游线路,实现资源互补、客源互送、市场共享的良好旅游发展态势。鼓励各市县相关部门积极发展“+文旅”,将具有行业特色的“+文旅”产品融入各市县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各市、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

6.打造跨省、跨境联动旅游线路。与大湾区、云贵川渝湘琼等周边省份强强合作,推出多日游、度假游、休闲游、购物游、商务游、会展游等城市目的地游旅游线路。聚焦跨省毗邻地区旅游资源,合作开发主题旅游线路,提升滇桂粤边海国家风景道建设水平,打造中国G219最美边境线、G228醉美海岸线精品旅游线路。支持桂林、贺州与广东肇庆打造粤桂画廊旅游线路。鼓励乐业、凤山、天峨、南丹、平塘与贵州平潭打造“天字号”旅游线路,鼓励桂林与湖南邵阳、张家界打造世界级山水奇观旅游线路,鼓励桂西北与贵州、云南共同打造滇桂黔喀斯特风光旅游线路,联合贵州、云南共同推出左右江革命老区红色旅游线路。加强与东盟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以恢复和开通境外主要客源国航线、落实入境旅游便利化政策为抓手,培育发展入境旅游线路,重点发展面向越南、新马泰、日韩等国游客的特色旅游线路。在中越陆地边境地区重点发展边境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跨境陆路旅游线路,在泛北部湾地区发展省际游、跨国游、邮轮游旅游线路。〔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对外交流合作处、市场管理处、全域旅游促进处、革命文物处、资源开发处、产业发展处,相关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7.打造一批分群分时旅游线路。适应客群需求,打造一批亲子型、研学型、运动型、养老型、康养度假型、自驾露营型旅游线路。适应市场特点,打造一批周末型、小长假型、大长假型、公休型、疗养型旅游线路。适应新时代个性化旅游发展趋势,打造一批俱乐部式、邀约式、主题活动式等特色鲜明的旅游线路。各市、县(市、区)围绕当地核心旅游产品,打造1-2日精华游、3-4日休闲游、5-7日深度游线路。〔责任单位: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市场管理处〕

8.推出热点旅游线路。鼓励旅游自媒体人、网络达人、游客等参与线路设计,引导各大流量网络平台,通过征集热点线路、特色线路、旅游攻略等举措,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推出市场旺盛、发展潜力巨大的旅游精品线路。鼓励结合正面热点事件,引导发展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场需求旺盛、社会普遍叫好的热点旅游线路。引导旅行社、线上旅游企业等专业团体分区域、分群体、分时段、分预算找准卖点,推出个性化热点旅游线路产品。〔责任单位: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市场管理处、信息科技教育处〕

9.推动环广西国家旅游风景道(旅游公路)建设。按照《环广西国家风景道建设规划》,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交通网络为骨架,推进边关风景道、滨海风景道、湘桂风景道等各主题旅游风景道,构建环绕全区的国家旅游风景道体系。以旅游风景道沿线、主要旅游核心吸引物为重点,加快完善提升汽车营地、旅游驿站、观景平台、旅游咨询中心(点)、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规范化建设旅游标识标牌体系。各市县要聚焦旅游产品、旅游形象、交通条件,打造独具地方特色、深厚文化内涵的风景道。鼓励桂林市打造漓江一号风景道、钦州市打造三墩海上旅游公路、北海市打造涠洲岛520环岛旅游公路、防城港市打造国门大道、崇左市打造壮美边关旅游大道。〔责任单位: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全域旅游促进处、公共服务处〕

10.发挥产业链龙头作用。紧紧围绕“三地两带一中心”全区旅游发展布局,做大做强文化和旅游产业链。贯彻落实《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带动贺州、柳州等大桂林圈快速发展。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推动北部湾国际旅游胜地、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壮美边关旅游带、西江生态旅游带建设,聚焦核心吸引物和重点旅游产品,打造旅游目的地品牌形象。发挥南宁旅游中心枢纽服务作用,提升城市旅游服务的便利度、便捷度。结合“景区焕新”“文化润景”工程及线路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培育龙头旅游产品,带动线路旅游产品发展壮大,做大做强旅游线路。大力支持文化旅游龙头企业,鼓励引导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广西文化产业集团、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上下游文旅企业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信息科技教育处〕

(三)强链,提升旅游服务品质

11.做大做强旅游交通服务。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开通或加密机场、高铁站、汽车站、码头等客运枢纽至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旅游专线。推进主要客运枢纽的旅游化改造,拓展交通场站旅游服务功能,特别是机场、高铁站等重点交通场所提供汽车租赁旅游服务,提高旅游便利化水平。推出旅游巴士定制式服务,推广“车票+门票”“车票+门票+酒店”等一站式运游服务产品。推进广西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化发展,打造一批“旅游型”“休闲型”高速公路服务区。推进跨江跨海大桥、城市人行天桥、网红隧道景观化改造,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增强旅游服务功能。以平陆运河建设为契机,提升内河旅游的通达性,大力发展江海旅游。〔责任单位: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全域旅游促进处、市场管理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

12.做大做强线路配套产业。大力引进品牌酒店、旅游装备和商品制造、旅游演艺、特色民宿、旅游服务等方面的规上企业,提升精品旅游线路中的旅游要素供给能力。深度开发突出壮乡风味美食、健康养生美食、东盟美食等系列特色餐饮,培育特色餐饮品牌,提升旅游餐饮品质,建设一批上规模、有档次、特色鲜明的美食街。推出“广西老字号”“广西桂字号”等特色文化旅游商品品牌,创意研发广西特色文创旅游商品,组织扩大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旅游商品经营店规模与数量,支持“一邮三品”进景区、商业街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游客聚集区。引进一批国际知名品牌连锁饭店、精品连锁酒店,培育发展山水主题酒店、特色度假酒店、精品民宿,持续开展相关评定工作。鼓励各类演艺企业创新演艺节目,推动“广西有戏”旅游演艺精品引进到精品旅游线路中,实现演出常态化,打造夜娱品牌。大力发展沉浸式演艺、沉浸式娱乐体验、数字娱乐、低空旅游等业态。〔责任单位: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艺术处、公共服务处、市场管理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资源开发处、宣传推广处、全域旅游促进处〕

13.做大做强线上线下服务。完善“一键游广西”旅游线路功能与服务,提升游客到广西旅游的便利化水平。推动旅行社转型发展,加快跨界融合和线上线下融合,加强与知名OTA平台合作,整合优质旅游资源,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为游客提供个性化推荐,提供便捷的预订、支付和行程管理等服务。完善设立分享和评价功能,及时处理游客的投诉和反馈。加强与高德、百度地图等地图服务商的导航协作,定期更新和优化精品旅游线路相关信息,为游客提供准确、快捷的旅游目的地和旅游服务信息。〔责任单位: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信息科技教育处、宣传推广处、市场管理处〕

14.做大做强线路宣传。常态化开展旅游线路推荐推介和征集活动,开展主题线路、特色旅游线路、精品旅游线路、热点旅游线路年度评选活动。各处室举办的大型文化旅游主题活动,要结合职能职责同步宣传旅游精品线路。针对广西旅游精品线路,要结合年度宣传推广计划,邀请微博、抖音、小红书、B站、网络达人等到广西采风拍摄,制作投放高质量的创意短视频、宣传片等,开展网络直播。加强与携程、美团等各类服务商合作,促进旅游线路推广。抓住网络热点和流量,开展“点对点”精准宣传,持续提升精品利用线路热度、知名度。加大与旅游平台合作,动态化向社会公布《广西旅游线路新攻略》,促进线路评选成果转化落地,推动高品质的文化旅游精品线路走向市场。各市县要借鉴有益经验和做法,加大辖区内精品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力度。〔责任单位: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资源开发处、全域旅游促进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革命文物处、产业发展处、公共服务处、博物馆与文物安全处、对外交流合作处、艺术处、信息科技教育处〕

四、实施步骤

(一)申报评选

2024年,各县(市、区)推出1-2条精品旅游线路向所在市申报,各市遴选5条以上精品旅游线路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推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广西100条精品旅游线路的评选工作。〔责任单位: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资源开发处、全域旅游促进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革命文物处、产业发展处、公共服务处、博物馆与文物安全处、对外交流合作处、艺术处、信息科技教育处〕

(二)培育发展

2025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合有关部门围绕广西100条精品旅游线路重点进行培育发展,各市县要加大辖区内的精品旅游线路的配套建设,积极宣传推广,内联外引,把流量变成留量。〔责任单位: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宣传推广处、全域旅游促进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革命文物处、产业发展处、公共服务处、博物馆与文物安全处、对外交流合作处、艺术处、信息科技教育处〕

(三)全面推进

2026年,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全面推进“串珠成链”工程实施行动,完善线路服务设施,做强旅游配套产品,做好旅游交通和旅游链接服务,做大做强广西主题旅游线路、特色旅游线路、精品旅游线路、热点旅游线路、跨境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宣传推广处、全域旅游促进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革命文物处、产业发展处、公共服务处、博物馆与文物安全处、对外交流合作处、艺术处、信息科技教育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召集各处室、各有关单位,及时研究“串珠成链”工程事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市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加强对“串珠成链”工程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建立主要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地落实“串珠成链”工程具体工作和措施。各县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召开精品旅游线路工作推进会议,统筹解决“串珠成链”工程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协调,解决多头管理、权属复杂、建设用地等诸多方面的症结难题,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责任单位: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宣传推广处、资源开发处、全域旅游促进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革命文物处、产业发展处、公共服务处、博物馆与文物安全处、对外交流合作处、艺术处、信息科技教育处、政策法规处〕

(二)加强政策支持。加大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向“串珠成链”工程倾斜力度,加大核心吸引物品牌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投入。加强金融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和文旅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优化信贷管理,丰富信贷产品,为精品旅游线路市场主体提供包括融资和支付结算、保险、贴息贷款在内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产业发展处、财务处〕

(三)加强监督检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加强对“串珠成链”工程行动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各市要制定督查计划,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督查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各县(市、区)要制定年度专项工作计划,定期跟进各项任务推进情况,及时解决相关问题,推进行动方案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资源开发处、宣传推广处〕

附表

《广西旅游实施“串珠成链”工程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任务分解表

主要内容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一、主要任务(一)亮珠,打造文化和旅游品牌1.打造特色旅游目的地。指导各地市明确文化和旅游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总体定位,统筹政府与市场、供给与需求、保护与开发、国内与国际、发展与安全,确保文化和旅游有机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明确发展方向和路径,突出地域、人文特色,确定山水型、度假型、休闲型、文化型、康养型、运动型、研学型等旅游目的地整体形象,塑造区域特色IP,丰富文化旅游品牌,打造旅游目的地。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全域旅游促进处、资源开发处2026年12月2.增强文化旅游品牌吸引力。加快实施“景区焕新”“文化润景”工程,着力发展高品质A级景区和旅游度假区,打造优质产品供给体系。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全域旅游促进处、市场管理处、产业发展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博物馆与文物安全处、艺术处2026年12月推进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广西特色旅游名镇(村)、等级旅游民宿、广西星级乡村旅游区、广西星级农家乐等品牌。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全域旅游促进处、市场管理处、产业发展处2026年12月大力发展文物博物馆旅游,推动主要城市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提升展陈手段,发展云展览、沉浸式数字体验、文物微课堂等新业态。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博物馆与文物安全处、资源开发处2026年12月提升打造精品旅游演艺、跟着赛事去旅行、文化艺术节等城市文旅新业态。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产业发展处2026年12月加强民族民俗文化沉浸式体验产品开发,打造乡村特色文化旅游节庆品牌。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2026年12月培育温泉康养、森林康养等康养旅游度假新业态,打造以康养为主题的旅游度假区。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2026年12月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端品牌酒店进驻,鼓励创建五星级旅游饭店。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2026年12月推动“老字号”餐饮品牌创新发展,打造一批非遗美食形象体验店;引进国际餐饮品牌,提升中高档酒店餐饮服务水平。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2026年12月打造高品质购物空间,推进具备条件的城市设立免税店、离境退税商店,支持引进国际知名购物商企开设门店。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2026年12月3.塑造文旅消费新场景。加强对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和各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引导和扶持,提升城市文化和旅游消费类产品的供给能力。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产业发展处2026年12月推动传统商业综合体转型升级为文体商旅综合体,打造具有文化和旅游特色的高品质旅游休闲街区。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全域旅游促进处2026年12月依托特色农业,构建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休闲农业品牌,建设农业文化展示园、农耕文化博览馆、文化村落村史馆等地方文化展示体验设施。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2026年12月开发微旅游、小团游等新产品,培育新型消费业态,建设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2026年12月发展数字文旅消费和信用消费,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支付便利化水平。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2026年12月适应文旅消费新需求,推出一批夜游景区景点和夜间旅游演艺精品,举办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主题活动,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2026年12月进一步提升文旅产品吸引力,打造一系列文化地标、特色街区、户外运动等网红打卡点。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全域旅游促进处、资源开发处2026年12月(二)串珠,打造精品旅游线路4.打造广西特色主题旅游线路。适应旅游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整合全区交通、美食、住宿、游览、娱乐和购物资源,推出研学类、观光类、节庆类、自驾类、度假类、体验类、技能类、亲子类、康养类、候鸟类、美食类、美宿类等主题旅游线路,重点推出“‘广西三月三’风情游”“春夏游广西”“秋冬游广西”“千万老广游广西”、八桂山水风光游、浪漫北部湾休闲游、广西长寿康养度假游、壮美边关风情游、桂北少数民族风情游、红色文化广西游等一系列主题旅游线路,针对不同客群推出广西非遗文化体验游、八桂嗦粉风味游、千滋百味桂果游、江海联动度假游、户外运动游、城乡互动游、喀斯特·丹霞地貌研学游、绫罗绸缎丝路风景游、广西茶乡体验游、古村古镇农耕文化游等一系列特色旅游线路。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全域旅游促进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革命文物处、信息科技教育处2026年12月鼓励农业、工业、交通、林业、水利、教育、体育、商业等相关部门积极发展“+文旅”“文旅+”,策划打造体育旅游、休闲农业旅游、森林旅游、康养旅游等具有行业特色的旅游线路。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宣传推广处2026年12月5.打造市、县精品旅游线路。各市紧紧围绕广西主题线路和特色线路打造5条以上具有地方特色、文化内涵丰富、旅游产品集聚、关联性强的旅游线路,各县(市、区)打造2条以上串联域内主要景区景点和其他旅游吸引物的旅游线路。各市、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2024年12月鼓励各市、各县(市、区)之间成立旅游联盟,整合资源、提炼主题,打造跨市、跨县(市、区)区域旅游线路,实现资源互补、客源互送、市场共享的良好旅游发展态势。2026年12月鼓励各市县相关部门积极发展“+文旅”,将具有行业特色的“+文旅”产品融入各市县旅游线路。2026年12月6.打造跨省、跨境联动旅游线路。与大湾区、云贵川渝湘琼等周边省份强强合作,推出多日游、度假游、休闲游、购物游、商务游、会展游等城市目的地游旅游线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对外交流合作处、市场管理处2026年12月聚焦跨省毗邻地区旅游资源,合作开发主题旅游线路,提升滇桂粤边海国家风景道建设水平,打造中国G219最美边境线、G228醉美海岸线精品旅游线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全域旅游促进处、市场管理处2026年12月支持桂林、贺州与广东肇庆打造粤桂画廊旅游线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市场管理处,桂林、贺州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2026年12月鼓励乐业、凤山、天峨、南丹、平塘与贵州平潭打造“天字号”旅游线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市场管理处、资源开发处,相关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2026年12月鼓励桂林与湖南邵阳、张家界打造世界级山水奇观旅游线路,鼓励桂西北与贵州、云南共同打造滇桂黔喀斯特风光旅游线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市场管理处,相关市、县文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贵州、云南共同推出左右江革命老区红色旅游线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市场管理处、革命文物处,相关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与东盟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以恢复和开通境外主要客源国航线、落实入境旅游便利化政策为抓手,培育发展入境旅游线路,重点发展面向越南、新马泰、日韩等国游客的特色旅游线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对外交流合作处、全域旅游促进处、市场管理处2026年12月在中越陆地边境地区重点发展边境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跨境陆路旅游线路,在泛北部湾地区发展省际游、跨国游、邮轮游旅游线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全域旅游促进处、对外交流合作处、市场管理处、产业发展处2026年12月7.打造一批分群分时旅游线路。适应客群需求,打造一批亲子型、研学型、运动型、养老型、康养度假型、自驾露营型旅游线路。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市场管理处2026年12月适应市场特点,打造一批周末型、小长假型、大长假型、公休型、疗养型旅游线路。2026年12月适应新时代个性化旅游发展趋势,打造一批俱乐部式、邀约式、主题活动式等特色鲜明的旅游线路。2026年12月各市、县(市、区)围绕当地核心旅游产品,打造1-2日精华游、3-4日休闲游、5-7日深度游线路。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2026年12月8.推出热点旅游线路。鼓励旅游自媒体人、网络达人、游客等参与线路设计,引导各大流量网络平台,通过征集热点线路、特色线路、旅游攻略等举措,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推出市场旺盛、发展潜力巨大的旅游精品线路。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市场管理处、信息科技教育处2026年12月鼓励结合正面热点事件,引导发展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场需求旺盛、社会普遍叫好的热点旅游线路。2026年12月引导旅行社、线上旅游企业等专业团体分区域、分群体、分时段、分预算找准卖点,推出个性化热点旅游线路产品。2026年12月9.推动环广西国家旅游风景道(旅游公路)建设。按照《环广西国家风景道建设规划》,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交通网络为骨架,推进边关风景道、滨海风景道、湘桂风景道等各主题旅游风景道,构建环绕全区的国家旅游风景道体系。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全域旅游促进处、公共服务处2026年12月以旅游风景道沿线、主要旅游核心吸引物为重点,加快完善提升汽车营地、旅游驿站、观景平台、旅游咨询中心(点)、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规范化建设旅游标识标牌体系。2026年12月各市县要聚焦旅游产品、旅游形象、交通条件,打造独具地方特色、深厚文化内涵的风景道。鼓励桂林市打造漓江一号风景道、钦州市打造三墩海上旅游公路、北海市打造涠洲岛520环岛旅游公路、防城港市打造国门大道、崇左市打造壮美边关旅游大道。2026年12月10.发挥产业链龙头作用。紧紧围绕“三地两带一中心”全区旅游发展布局,做大做强文化和旅游产业链。贯彻落实《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带动贺州、柳州等大桂林圈快速发展。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推动北部湾国际旅游胜地、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壮美边关旅游带、西江生态旅游带建设,聚焦核心吸引物和重点旅游产品,打造旅游目的地品牌形象。发挥南宁旅游中心枢纽服务作用,提升城市旅游服务的便利度、便捷度。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2026年12月结合“景区焕新”“文化润景”工程及线路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培育龙头旅游产品,带动线路旅游产品发展壮大,做大做强旅游线路。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产业发展处、市场管理处2026年12月大力支持文化旅游龙头企业,鼓励引导广西旅游发展集团、广西文化产业集团、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上下游文旅企业协同发展。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2026年12月(三)强链,提升旅游服务品质11.做大做强旅游交通服务。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开通或加密机场、高铁站、汽车站、码头等客运枢纽至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旅游专线。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全域旅游促进处、市场管理处2026年12月推进主要客运枢纽的旅游化改造,拓展交通场站旅游服务功能,特别是机场、高铁站等重点交通场所提供汽车租赁旅游服务,提高旅游便利化水平。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全域旅游促进处、市场管理处2026年12月推出旅游巴士定制式服务,推广“车票+门票”“车票+门票+酒店”等一站式运游服务产品。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市场管理处2026年12月推进广西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化发展,打造一批“旅游型”“休闲型”高速公路服务区。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2026年12月推进跨江跨海大桥、城市人行天桥、网红隧道景观化改造,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增强旅游服务功能。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全域旅游促进处2026年12月以平陆运河建设为契机,提升内河旅游的通达性,大力发展江海旅游。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产业发展处2026年12月12.做大做强线路配套产业。大力引进品牌酒店、旅游装备和商品制造、旅游演艺、特色民宿、旅游服务等方面的规上企业,提升精品旅游线路中的旅游要素供给能力。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艺术处、公共服务处、市场管理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资源开发处、宣传推广处、全域旅游促进处2026年12月深度开发突出壮乡风味美食、健康养生美食、东盟美食等系列特色餐饮,培育特色餐饮品牌,提升旅游餐饮品质,建设一批上规模、有档次、特色鲜明的美食街。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市场管理处、全域旅游促进处2026年12月推出“广西老字号”“广西桂字号”等特色文化旅游商品品牌,创意研发广西特色文创旅游商品,组织扩大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旅游商品经营店规模与数量,支持“一邮三品”进景区、商业街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游客聚集区。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市场管理处、资源开发处、全域旅游促进处2026年12月引进一批国际知名品牌连锁饭店、精品连锁酒店,培育发展山水主题酒店、特色度假酒店、精品民宿,持续开展相关评定工作。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2026年12月鼓励各类演艺企业创新演艺节目,推动“广西有戏”旅游演艺精品引进到精品旅游线路中,实现演出常态化,打造夜娱品牌。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艺术处、全域旅游促进处2026年12月大力发展沉浸式演艺、沉浸式娱乐体验、数字娱乐、低空旅游等业态。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艺术处、市场管理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2026年12月13.做大做强线上线下服务。完善“一键游广西”旅游线路功能与服务,提升游客到广西旅游的便利化水平。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信息科技教育处、宣传推广处、市场管理处2026年12月推动旅行社转型发展,加快跨界融合和线上线下融合,加强与知名OTA平台合作,整合优质旅游资源,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为游客提供个性化推荐,提供便捷的预订、支付和行程管理等服务。完善设立分享和评价功能,及时处理游客的投诉和反馈。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信息科技教育处、市场管理处2026年12月加强与高德、百度地图等地图服务商的导航协作,定期更新和优化精品旅游线路相关信息,为游客提供准确、快捷的旅游目的地和旅游服务信息。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信息科技教育处、宣传推广处、市场管理处2026年12月14.做大做强线路宣传。常态化开展旅游线路推荐推介和征集活动,开展主题线路、特色旅游线路、精品旅游线路、热点旅游线路年度评选活动。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信息科技教育处2026年12月各处室举办的大型文化旅游主题活动,要结合职能职责同步宣传旅游精品线路。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资源开发处、全域旅游促进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革命文物处、产业发展处、公共服务处、博物馆与文物安全处、对外交流合作处、艺术处、信息科技教育处2026年12月针对广西旅游精品线路,要结合年度宣传推广计划,邀请微博、抖音、小红书、B站、网络达人等到广西采风拍摄,制作投放高质量的创意短视频、宣传片等,开展网络直播。加强与携程、美团等各类服务商合作,促进旅游线路推广。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2026年12月加强与携程、美团等各类服务商合作,促进旅游线路推广。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信息科技教育处2026年12月抓住网络热点和流量,开展“点对点”精准宣传,持续提升精品利用线路热度、知名度。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信息科技教育处2026年12月加大与旅游平台合作,动态化向社会公布《广西旅游线路新攻略》,促进线路评选成果转化落地,推动高品质的文化旅游精品线路走向市场。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信息科技教育处2026年12月各市县要借鉴有益经验和做法,加大辖区内精品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力度。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2026年12月二、实施步骤(一)申报评选2024年,各县(市、区)推出1-2条精品旅游线路向所在市申报,各市遴选5条以上精品旅游线路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推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广西100条精品旅游线路的评选工作。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宣传推广处、全域旅游促进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革命文物处、产业发展处、公共服务处、博物馆与文物安全处、对外交流合作处、艺术处、信息科技教育处2024年12月(二)培育发展2025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合有关部门围绕广西100条精品旅游线路重点进行培育发展,各市县要加大辖区内的精品旅游线路的配套建设,积极宣传推广,内联外引,把流量变成留量。2025年12月(三)全面推进2026年,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全面推进“串珠成链”工程实施行动,完善线路服务设施,做强旅游配套产品,做好旅游交通和旅游链接服务,做大做强广西主题旅游线路、特色旅游线路、精品旅游线路、热点旅游线路、跨境旅游线路。2026年12月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召集各处室、各有关单位,及时研究“串珠成链”工程事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宣传推广处、资源开发处、全域旅游促进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革命文物处、产业发展处、公共服务处、博物馆与文物安全处、对外交流合作处、艺术处、信息科技教育处、政策法规处2026年12月各市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加强对“串珠成链”工程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建立主要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地落实“串珠成链”工程具体工作和措施。2026年12月各县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召开精品旅游线路工作推进会议,统筹解决“串珠成链”工程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26年12月各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协调,解决多头管理、权属复杂、建设用地等诸多方面的症结难题,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2026年12月(二)加强政策支持。加大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向“串珠成链”工程倾斜力度,加大核心吸引物品牌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投入。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宣传推广处、产业发展处、财务处2026年12月加强金融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和文旅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优化信贷管理,丰富信贷产品,为精品旅游线路市场主体提供包括融资和支付结算、保险、贴息贷款在内的全方位金融服务。2026年12月(三)加强监督检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加强对“串珠成链”工程行动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资源开发处、宣传推广处2026年12月各市要制定督查计划,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督查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各县(市、区)要制定年度专项工作计划,定期跟进各项任务推进情况,及时解决相关问题,推进行动方案贯彻落实。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202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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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编辑设计| 黄伊莹 罗琳

校对| 甘维良 凌雪丽

责编| 雷鑫莹

总编| 李志雄

运营| 广西文化和旅游创新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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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