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识科技近半年内的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增减持详情如下:
阳光人寿减持目的为经营发展需要,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华康医疗表示,阳光人寿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华康医疗半年报显示,阳光人寿持股6.31%,为华康医疗第二大股东。
华康医疗于2022年1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价格为39.30元/股,发行数量为264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鹏程、李东岳。目前该股处于破发状态。
华康医疗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3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9.50亿元。该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5.45亿元。华康医疗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04亿元,拟分别用于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营销及运维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华康医疗发行费用总额为8801.72万元,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6867.09万元。
华康医疗2023年12月28日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000.00万元(含本数),拟用于智慧医疗物联网云平台升级项目、洁净医疗专项工程建设项目、洁净医疗配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耗材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华康医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胡向春、邓毅。
华康医疗2024年4月29日发布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及授权延期的公告。鉴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决议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了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决议和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内容不变。